第29章 五虎博超

作者: 重阳永修

  我轻轻地反转身,腰向后弯成弓形,手便触到了脚跟;我轻轻地抬起腿,脚便直直地越过头顶……我天生便这般柔韧,不是一天练成的。我用脚尖站在颤微微的细枝上,伸展双臂,做出飞翔的姿态,轻轻唱出:

  “叶上露珠闪闪辉,

  日出露干叶枯萎,

  露珠明晚当复落,

  人死一去何时归?

  归来兮,胡不归?”

  傍晚的风吹动我粉蓝色的衫裤,夕阳映透我柔软盈润的肌肤,一个长长的影子遮盖了我。

  我向远处探视。

  一个骑黑马的青年正站在林外,夕阳把他照射成一幅剪影。黑马高大健壮,骑马的人也很高大,宽阔的肩膀,凛凛的威风。他腰间佩着宝剑,看起来是个军人。我哥哥是个军人,所以军人我见过不少,但像他这样威风的,我还没见过。

  “这位姑娘,你是……”他的声音有着金属质的轰鸣,震得我脚下的枝叶簌簌作响。我不知道我怎么了,一向大方机灵的我,乱了手脚。我嗫嚅了一会儿,看见他皱了皱眉头。我才想到说出我哥哥的名字。

  他笑了,因为笑,他显得温和:“虞将军竟还有这般可爱的妹妹,你肯跟我走吗?”

  我点了头。他笑得更开心,一伸手,便挟我于马上,向远方疾驰。

  我成了羽的姬妾。她没有正妻,所以我成为了他最宠爱的人。

  那段南征北战的日子,惊险而快乐。他很满足,一半是因为遇到了我,另一半是他成为了天下的霸王。

  我不懂霸王与将军有什么不同,只是他喜欢,我就喜欢,他笑,我便开心。

  我喜欢他的高大、挺拔、健壮,像一棵参天大树。以至于看到像陈平那样白皙清秀的文官,便觉得他们柔弱得像女人一般。

  偶然,我拿起他的佩剑翩翩起舞,他便以手击节,轻轻唱起楚歌伴奏。他喜欢观赏剑舞,我便把一双宝剑舞到出神入化的境地。

  随着离长安越来越近,他的情绪越来越起伏不定。当我为他执剑起舞时,他会突然呆呆地望着我,让我停止,抱紧我说:“你知道吗?我从没流过眼泪。但我第一次见到你,就有一种预感,我会为你流出唯一的眼泪。”

 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,战争是男人的事,社稷是男人的事,我只想要快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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